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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入围名单的通知

2019-09-17发布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111号)要求,经省级商务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联合推荐、专家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有关部门综合评议等程序,初步认定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机构为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16日至2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反馈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逾期视为无异议。

 

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公示名单


1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2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天津中医药大学


4 天津天士力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5 秦皇岛市中医医院


6 辽宁中医药大学


7 大连神谷中医医院有限公司


8 绥芬河市人民医院


9 南京中医药大学


10 江苏省中医院


11 山东中医药大学


12 广东省中医院


13 粤澳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14 三亚市中医院


15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


16 云南省中医医院


17 西安中医脑病医院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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